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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防发布汽配城防火安全提示

作者:a佚名添加时间:2017-08-31查看次数:3786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两起汽配城场所的火灾,针对此类火灾,北京消防针对典型案例,发布相应防火安全提示,确保此类场所注意消防安全,认真落实防火防范措施。

案例链接:

案例1:2017年8月29日10时44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房山区西潞街道大南郊汽配城一配件展厅发生火灾,北京市消防局调派7个中队38部消防车赶赴现场进行扑救,13时27分,火灾被扑灭,无人员伤亡,初步查明火灾原因,系起火单位雇佣工人李某在八号汽保厅北侧中部屋顶进行防火作业过程中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案例2:2017年8月26日14时42分,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昌平区东三旗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一汽车4S店发生火灾,市消防总队迅速调派9个中队43部消防车赶赴现场进行扑救,16时19分火灾被扑灭,过火面积300平米,具体原因和火灾损失正在调查当中,无人员伤亡。案例3:2014年6月5日1时08分位于朝阳区东坝乡驹子房村草场路南的北京豪杰日盛东坝汽配城商城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00平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场所位于该汽配城西门的A区,面积约1200平方米,其中租赁商户十九家,钢构架结构,地上1层,内部存放汽车配件、玻璃水、机油、汽车内饰等物品。

北京消防发布汽配城防火安全提示:

电焊作业一定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操作人要持证上岗,聘用有资质证的烧焊工人,严格防止违章电焊。确保操作周边环境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施焊作业严加监护。焊工在电焊作业时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

按照相关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藏室,严禁私自违规存储。汽配城如果存储机油、润滑油、油漆的场所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要严禁货源,安排专人值守。

要注意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严禁明火作业人员超过规定时间和范围动用明火。使用明火期间必须明确看护人员,落实看护措施。严禁拆改金属配电箱,严禁在配电箱周围堆放可燃物和其他杂物。严禁将移动式插座、充电宝电池等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严禁串接、超负荷使用。严禁在防火重点部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热毯、电熨斗、热得快等)。严禁超过额定功率超负荷安装使用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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