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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多家住宅小区给电动车停放充电“上规矩”

作者:胡万春添加时间:2017-10-25查看次数:4068

日前,江苏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与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电动车应当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集中停放、充电,房间里、楼道内等地点,均不得为电动车充电。10月24日上午,笔者在盐城市多个住宅小区了解到,各小区物管在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的管理上各有妙招。

楼道等处严禁停放电动车

 《公告》要求,电动车应当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无法独立设置在建筑外部而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应设置在建筑首层或地下一层。设置在首层时,宜设置在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区域。电动车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充电。

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

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立即对所在住宅小区、单位的电动车占用禁停区域私停乱放、私搭乱接电线等违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要因地制宜集中设置电动车充电区域;要在禁停区域醒目位置张贴电动车禁停标志,定时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不听劝阻或者拒不配合清理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物业应对违规行为各有妙招

10月24日下午,笔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小区,发现在凤鸣缇香、金色果缘、中南世纪城等小区,“从天而降”的电线插座明显减少,路面均设有非机动车停车点。各个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已经接到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与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也针对小区实际情况,设置了停车棚、地下停车位,并设置了充电场所。

在海德公园小区,物业保安人员每天上班第一件事,便是巡查楼道里是否停有电动车,如发现电动车立即将电动车移到楼道外电动车停放处。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电动车停放处设置了刷卡充电点。“操作简单,只要插上充电器,刷卡后就能充满电。”小区居民许先生介绍说,到时间后自动断电,安全又方便。

在市区新阜名邸小区公共车棚里,充电桩整齐地排成两行,每个车位分隔明确。车棚顶端,每隔几步远,就能看到一只花洒模样的喷淋装置。两处车棚里,像这样的喷淋设备共有30只。小区物管负责人季海燕说,只要车棚里腾起的烟雾达到一定浓度,花洒顶端的喷头就会自动出水,确保安全。在车棚的出入口上方,还设置有高清探头,实现24小时监控。

依靠法律保障安全管理

“前段时间,附近小区因为业主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造成楼道失火;还有大丰某小区电动车充电造成了火灾;也有因为乱停放,导致消防车进不了小区……这类安全事故并不鲜见。”西城逸品小区的物业负责人陈虎说,根据多年的物业管理经验来看,小区事务要想管理到位,提升居民意识相当重要。除了管理,依靠法律来加强监管和处罚就显得更重要了。

“首先,物业要加大管理力度,让居民意识到乱接电线充电容易发生危险,车辆乱停会给他人造成影响;其次,对于多次劝说仍不服从管理的,可以报警,由消防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共同执法。”陈虎认为,《公告》的出台更有助于物业做好小区内有序停车、安全充电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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