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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将《济南市消防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作者:济南消防添加时间:2017-08-29查看次数:5505

乘“依法治国”春风,走“依法治火”之路,不断加快推进地方消防立法,全力为依法治火保驾护航。近日,《济南市消防条例》通过济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审议,正式列入了济南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调研类项目。这意味着,济南消防在《条例》首次立法的申报之路上,又迈进了坚实的一步。


2015年,济南消防支队成立了《济南市消防条例》立法草拟办公室,启动了草案初稿的拟文编写工作,先后多次召开立法研讨会议,历时近2年,最终形成《济南市消防条例》(征求意见稿)。《济南市消防条例》(征求意见稿)共81条,主要涉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居民社区消防车通道占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等8方面内容,同时,着重强化健全了政府、行业部门以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为推进社会消防治理创新,促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下一步,支队将加大立法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协同市人大、市政府、市局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及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加强送审稿文本的审查、修改和完善。同时,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坚持多部门联合调研、联合起草、联合论证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立法工作效率,确保立法工作质量,力争使我市的消防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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