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员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三、服务内容
黄山市消防协会按照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和个人会员提供如下服务。
(一)会员单位
1、获得协会提供的专业技术支持;
2、获得行业交流信息、行业发展现状、行业政策信息等;
3、参与由协会组织开展的消防行业会议和学术交流、成果申报、合作及评选表彰活动;
4、在协会官网上宣传会员单位;
5、获取会员名录、宣传科普等资料;
6、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星级评定活动;
7、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讲座等活动;
8、优先推荐资深技术人员、高级专家加入协会专家库;
9、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评审、评选活动;
10、协调会员单位之间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矛盾和相关难题;
11、授予”会员单位”牌匾等荣誉。
(二)理事单位
除以上服务内容外,还享有:
1、协会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2、每年安排消防安全讲座一次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3、授予“理事单位“牌匾等荣誉。
(三)常务理事单位:
除以上服务内容外,还享有:
1、在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中优先推荐和展示企业产品或经典案例;
2、每年免费培训消防设施操作员一名、消防安全讲座一次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3、授予“常务理事单位”牌匾等荣誉。
(四)副会长单位:
除以上服务内容外,还享有:
1、参与协会重大事项审议;
2、协会授权参与的社会活动;
3、优先获得协会组织重要活动的冠名权;
4、每年免费培训消防设施操作员两名、消防安全讲座两次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5、授予“副会长单位”牌匾等荣誉。
(五)个人会员:
1、会员代表大会的表决权;
2、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3、享有优先申报加入协会专家库;
4、获得会员证书等荣誉。
四、入会程序
1、入会需向会员部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会员
(1)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情况简介;
(4)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个人会员
(1)申请登记表;
(2)所在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的情况简介;
(4)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发出《同意加入黄山市消防协会的通知》。
4、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牌匾并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朱贞珍;联系电话:15805590771;邮政编码:245000;电子邮箱:972716658@qq.com